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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管死亡还是失踪,少一个,好一个 |
冯老师说,每个牺牲都是不朽的。等数字,每一个数字都是一条人命,一个父母叔伯姐妹兄弟,平日语笑晏晏的。 意义是,我们看见政委吵了,看见胡军和张涵予聊烟聊重武器了,看见卫生员藏烟了,看见王宝强了,看见那一个个兵活着说话了,然后他们都死了。 这个过程才真正杀人。 一般经验是这样的。小说,电影。龙套登个场喊一句我是五虎断门刀的特来收保护费,喀嚓被主角杀了,大家叫好。但,如果细细叙述这个龙套的家庭,龙套和太太聊天,龙套接女儿放学,龙套打算挣笔钱给太太买花粉……估计大家就有感觉了。 电影和游戏把我们宠坏了。血淋淋的砍杀当成习惯。对打游戏的人来说,一万人又如何,数字过眼云烟。但真的把这一万条命铺在你面前,一个一个的或呻吟或绝望,或哭泣或死亡,没人受得了。 白发如新倾盖如故,其实到后来,也许反而,白发如新那样的薄情人好些。他是个独立的人,没有牵连出去的血脉,喜怒哀乐不会难过。不至于如我,出了事后满MSN叫人,满世界发短信。911后,美国一个人说,所谓灾难,就是上班去发觉许多人都不认识了…… 出事后,好一阵,26个小时没睡,到黄昏时不行了,睡了一会儿。之前,各种消息过来。进去了没反馈的,徒步前进的,铺路的先锋们有伤亡的,之类。一条条,不是电影里砍草般倒的龙套,那是人命,死一个少一个。看到“失踪人数”时,真是全身猛冷了一下,想到张涵予在电影里,听见一群人喊:“我们不是失踪,我们是牺牲……” 废墟里扔的孩子课本。操场上一排排的等爹娘拿手电去认的遗体。每看一遍全身发凉。课本和书包搁那儿:抬出来的不是蜡像,是背书包拿课本的孩子。《集结号》里,一个个倒下的都是前头还咯吱咯吱笑的战士。胡军留了个墓,卫生员断条胳膊:这就是过程。 借张涵予一句话就是,“都是爹生父母养的”,好好儿下午过日子呢,忽然就,许多根线一下砸断了。一两个,平时,已经受不了;现在连绵不绝,割人的精神部分。朋友手机里说亲属都亡了,反而镇定些;不断打电话不通的,更可怕。好象13日那天,拿手电去认孩子的爸妈们。 死亡数字,史书里一看一片。知道有历史迷拿去,拿多少死者比高下(政治、军事,之类)。那是事不关己。等良人远征回来的女孩儿们,千载之下,没什么区别。怕丧信,每次走都提心吊胆。胜或者败,都指望郎君远避刀剑。这回,一样。听说好汉们一路翻山越岭过去,就知道是不要命了。 但没法子。去的好汉是命,救的也是命。舍哪头顾哪头?谢逊说得好:“贼老天!” 跟编辑说把俩月稿费别支了直接捐掉。打电话给爸妈说这事,妈唉了一声说嗯也好,算在意料之中(对她来说数额也许略大些,第一时间听了还是会惊一点的);爸倒很冷静,说很好。拿着电话有些不敢挂。虽然爸妈在无锡远离灾区,但忽然间就怕了。跟他们说,出门小心,吃东西小心,过马路要左右看。别有意外,真的别有什么意外。 是真觉得,就那么一下,突如其来的,什么都可能没有了。 我觉得,到最后,和品性没多大关系了。问朋友,也说,是。再怎么猖獗的军事迷,平时大言要仗十万雄师屠了这国那邦的,都承认,和我似的:看见人死会空落落,看见老爷爷或小孩子卖极廉价的零碎小商品会觉得不舒服。 不对活着挑三拣四了。那些数字是冷的,只有叠到你面前,看到那些书包、眼泪和丝丝缕缕,你才知道,一个人的生命关乎着其他人的记忆,连着周围的所有。一条命丧去就是一条线断了,一段活着的记忆没了,而且不像游戏可以CONTINUE重来。那些在废墟边上喊孩子的爹妈,那些废墟里好容易扒出来面色灰白的遗体。贼老天,不管死亡还是失踪,少一个,好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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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H劳伦斯,自焚的凤凰鸟 |
一个细节是,大卫·赫伯特·劳伦斯,年少时的贮币盒里空空如也。他和19世纪末20世纪初所有煤矿工人的孩子一样贫穷,抬眼只能看见莽荡荒原。他的父亲像土地一样贫瘠而血气旺盛,他那做教师的母亲得不时承当丈夫的求欢之请,然后一个接一个生孩子,让家庭越来越贫穷……劳伦斯是第四个孩子:对一个穷家庭来说未免多了点。他的存在是以他自己的贫穷为代价的。 他没能生在19世纪初的法国,许是个遗憾。那时浪漫主义尚处兴盛,罗素冷嘲卢梭时代的感性者“看见一个困窘的小农家庭会动心落泪”,却对“如何改善小农阶级生活状况很冷淡”。那是实业家不如诗人的时代:诗人以审美视世,而实业家重视数字。浪漫主义者相信民族、血统、神秘主义、悬崖、古堡、山庄、雷雨、家族故裔、海盗。只是,工业时代带着机械叮当声把世界地图的暗影一一解开时,对强烈炽情的热爱开始冷却了。然后就进入到《查特莱夫人的情人》里那著名的场景:康尼和两腿瘫痪、家资巨富的先生一起经过萧索的平原,目之所及,不是流水或草坪,而是煤矿。 如果生在19世纪,他该算个浪漫主义者,这很奇妙:他开始写作,去雨果彩笔大绘《巴黎圣母院》已有八十年,离勃朗特姐妹们满怀自然主义情感、叙述英国庄园与不屈女性形象也已有半个世纪。1910年,现实主义小说家们都快对批判社会厌倦,乔伊斯们正开始那些对文本的改革。而他却在英国的煤矿荒原上,写自己的《圣经》。 1910年他25岁,亲手将安眠药递给母亲,以成全那可怜妇女的安乐死。此后,这个女人一直活在他的小说里。《儿子与情人》、《虹》,《恋爱中的女人》。在《查特莱夫人的情人》中,一个斯文的女人投入一个带有浓重口音的、“粗野的”狩猎人的怀抱,而且发现了生活的激情和乐趣。一次又一次,他的故事回到那个煤矿工人之家,他带着恋慕的调子描写那女人的动人形象:母性的温柔,对世界略带懵懂,在山林天风的呼啸中找回自己的血气与灵魂。爱情是辉煌的,而爱的尽头是性。用性与爱将情绪蒸熏而起,进入他所擅长的抒情节奏:这是他永远不变的保留题材。 他的小说缺少挂饰和花边,相反,热烈的感情却与冷寂的环境对照。巴黎的灯红酒绿或伦敦的午夜马车,或是梅里美的西班牙风情抑或夏多布里昂的北美奇观:抱歉,欠奉。劳伦斯的绝望来自于他笔下世界的荒凉。煤矿代表着他粗野的父亲和现代文明,使大地变得丑陋与现实。于是,最后的矛盾总变成内心、本能和性与外界的对抗。他善用的象征可以描绘一个发出齿轮声响、物质尘埃飞沙走石的世界。以及一些被世界扭曲了的人。1915年,《虹》,那个波兰女人,那个混血儿女孩,来到博拉温文家里,遇到了唐蒙。波兰女人被战争、丈夫的死亡所恐吓,而唐蒙最初的性教育来自一个放荡的女孩。这样一对残缺而又粗细有别的灵魂结合在一起,然后浸没在英格兰的莽莽苍原里。英国小说家笔下的,他们的荒野大地永远是被遗忘的主角。自然的粗放和本真的血气,以及由此衍生的扭曲情绪,劳伦斯钟爱于此。故事直到最后都没有希望:两代人的婚礼,两代夫妻的彼此仇恨,没有层叠的世界来修饰表面,于是对性、欲望那不加掩饰的渴求,成为他们生活的主题。 一个问题在于,他写下《虹》、《儿子与情人》,描绘那些澎湃的欲望时,并不像雪莱或拜伦那样,出于对美的爱好。毋宁说他在描绘一些丑陋、狰狞的一切。他笔下的人或事,美妙中总伴随残缺。最美妙的莫过于激情与直白的欲念,但往往伴随着粗野。如乔伊斯那样飞扬典籍挥霍技巧,或是福楼拜似的严格的凿磨技艺,他做不来。1925年他说: “一个人写作是因为他无法忍住不写作……他觉得他内里有些必须说的东西,比他以往所说的更好;如果你有才华而不与世界分享,那是绝对的错误。” 所以,我们或者可以原谅他那的许多毛病——长篇小说的结构经常紊乱,比茨威格更甚的、对内心孜孜不倦到几乎忘我的描绘,进入抒情节奏后一发不可收拾——而关怀他的其他。“我不需要上天和天命的怜悯,我从骨子里是一个斗士”。他是燃烧自己的天才,喷薄的热情胜于叙述的理智;天生诗人,所以小说的语感奇妙的绚丽又柔美;世界忙于描绘文明与社会时,他却返回内心的世界。他不是编年史家的陈述者,而是创造者。他从来拒绝妥协,令人意外的鲁直,态度与小说一样激情而突兀。他的《凤凰》这样写:你是否乐于被遗忘、被擦除、被取消、消失无踪?/ 你是否乐于消失无踪?/湮没无闻? /如果不,你将永远无法真正改变。/凤凰恢复青春,/只有当她燃烧,活活燃烧,直至烧尽,/然后,鸟巢里新的小家伙带来微的生机,/显示着,她正恢复青春,如同鹰—— 那永生的鸟。 直到1928年他才开始有钱,而且可以搬去法国旺斯。那是因了他那本先预订后印刷、最后还遭禁的《查特莱夫人的情人》,给他挣了千把英镑。类似的故事是1955年纳博科夫出掉《洛丽塔》后,才有钱到敢于辞职,到处去捉蝴蝶。唯一的遗憾是,这只凤凰般燃烧自己的巨鸟没来得及像菲茨杰拉德一样,用较宽裕的生活条件继续自己的写作,或是像纳博科夫那样,在《洛丽塔》之后才被美国出版界看中:1930年,劳伦斯就死去了。带走了他的栎树、无毛榆、风信子、风铃草,以及他的母亲不断幻化的美丽女人们。他的幸运是可以躲过若干年后,关于《查特莱夫人的情人》是否该列为禁书的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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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非常时期的爱国 |
1 要让别人嘴上相信自己,一般来说有三种方法。一是拿出真凭实据——到了这个PS整容漫天飞你亲一个姑娘都得猜那嘴唇是真是假时,这点很难了;二是你的信用记录:比如商鞅立木悬金,就为了这个。如果一个人从不撒谎,久而久之,大家也就信了他;如果一个孩子没事拿狼来了吓唬农民伯伯,一头狼真追着他跑,大家看了也以为是他养的狗在演无间道。 最后一种办法是这样的:拿种特愤怒的姿态对人骂几句,泼点脏水,扔点砖头……比如,以前教会拿着火把去吓唬布鲁诺,让他相信哥白尼说的都是假话。这种情况一般可以吓倒个把,比如我,看见鲁智深愤愤然提禅杖冲我来,我也会承认他发型很好看,然后鲁智深多半会很满足…… 但是,我觉得,最后一种方法一旦施行,我嘴上认了屈,心里一般还会有把无名火。当然,鲁智深也许也知道,但他要的只是我嘴上的应诺,拿去跟人说“有人夸我头发好看哩”,而懒得管我心里干嘛。 2 以前,我常和女孩儿吵架。每次吵到最后,都会忘了开始时在吵什么,然后一句句的追溯。《围城》里方和孙就这样:“你先说了XXXX不然我何至YYYY。”后来我觉得,这样很不上算,因为很浪费时间……后来,每次似乎要吵起来了,我就选择不开口说话,自己看点书什么的。 我总相信,语言这种东西的力量被夸大了。从来没有一种攻击性的语言可以骂死人,致人于死的总是些别的东西,比如被语言唤起的暴力。如果让希特勒先生朝犹太人大骂三百声,哪怕他口才好如韦小宝,犹太人大概也无所谓;但,他在台上一演讲,德国的一些同学就HIGH起来了,然后就开始琢磨毒气和集中营……想通了这一点,我就多少有些陆小凤小说里的做人法了:朱停每次打算做什么事,都先“停”下来想一想。 吵架所以会绵延下去,总是因为一方不打算认输,然后就牵连下去。一个静脾气和一个暴脾气吵不起来,因为暴脾气的语言暴力伤害不了静脾气,于是静脾气不会保持一种愤怒的姿态……每个人的脾气是不同的,我对暴脾气的人没什么恶感,因为这些朋友多半古道热肠、慷慨豪迈。一般想劝这些朋友干什么事,我觉得,激将法会有效些。因为他们很在意一种“我被小看了吗”的错觉,一旦产生这种错觉,他们就很有行动的欲望了…… 吵架所以会绵延,还在于一个很奇怪的爱好。比如,我经常觉得自己被女孩儿欺负了,于是我觉得反欺负她一下。后来复盘时,会变成这种情况:“你为嘛骂我娘?”“你还骂我爹了呢!”——“你为什么不讲道理呢?”“你丫先讲道理了吗?” 我现在大概觉得,无论什么情况,不讲道理总是不怎么上算的事。不讲道理肯定有时可以爽快一点,而且可以忽悠过一些细节。比如,“文化大革命就是好,就是好来就是好!”这里面没有什么推论的关系,也显得没什么逻辑,但是粗声大嗓一喊,或者做成标语,就很有感染力。问题在于,据我所知,以前义和团就是这样“大家都刀枪不入!刀枪不入!”然后大家一起上阵死掉。为国家而死,如果临到我头上,想必我是不会推辞的,但在战场上拿血肉之躯去挡子弹,总是不那么上算——于是,我经常得提防自己成了被忽悠的义和团。所以,遇到什么事,如果可以有一些必然性的推导,我就会觉得踏实点。 3 我不很懂什么叫理性,但我觉得,讲道理是个不坏的态度。所谓必然性的推导,就是:我女朋友不断提醒我某餐厅的烩菜和鸡蛋羹好吃,我就想1可能她饿了2她想去那地方吃饭。这种推导很本分。如果从她提醒我XX菜好吃而推导出她嫌我穷酸只配吃这个进而推出她有了外遇再进而推导出我给她爸妈单位打电话说她家藏了炸弹可以让她重新爱上我,这种构思就太跳跃,写成小说不错,但在现实生活中这么干的话…… 当然,寻求一种踏实的态度,有人也说过我简直有些受害妄想症,老怕被人骗。其实吧,我觉得人活着总难免被骗一下。所以,我其实比较相信,这个世界的恶意并不那么多,没有特别多的人特意千里迢迢来骗我或攻击我。比如说,我写过一些字,说我喜欢俄国作家,后来我读到,纳博科夫说陀斯妥耶夫斯基很糟糕,还在课上烧了他的书。对付这种情况,我就很难去联想到纳博科夫打算针对我,或者他是个可耻的人(因为他自己也是俄罗斯人,而且他死后6年我才出生)。又比如,福楼拜说雨果的《悲惨世界》很糟,而我恰好非常爱《包法利夫人》和《悲惨世界》。于是,在我想学点写东西时,我就看这两本书,然后想,他们的话究竟有没有道理……福楼拜的反对没有妨碍到雨果和他自己。如前所述,大多数的语言和言论没有伤害人的能力,除非那些具有煽动性的。 就是说,我觉得,世界上有素食主义者,有肉食主义者;有人不喜欢吃猪肉但爱吃牛肉,有些人不爱吃南瓜但爱吃青菜。有一种不那么好的习惯是这样的:你不爱吃猪肉?滚!滚到素食主义者那里去!你不爱吃素食?你还赖这儿干嘛?我一直觉得,伏尔泰先生所以了不起,是因为他忍耐力很好:如果换了我,看着别人在那里说我是猪头,我心里不同意之余,也很难忍住不上去给他几拳或者往他凳上放图钉……我觉得,允许一个人说话,理解他的意思,在确认他确实说了自己不爱听的话后依然保持这种允许,是种相当高尚的品质。 4 雨果先生的《九三年》里,讲了一个这样的故事。在“非常时期”,“爱国者和卖国者”打打杀杀。在巴黎,断头台每天劳作不已;永不宽大,绝不宽恕,斩首。我对罗、丹、马等几位先贤非常佩服(部分因为他们在孔雀街的吵架甚为精彩……),所也不怀疑他们的决策能力和决定。主角之一西穆尔登就是“永不宽大”“绝不包容”的代表;但是,另一个主角,郭文子爵,最后给出了另一种答案,在我所看的译本里,他释放了朗德纳克,译者还在序里认为这行为很“软弱”,很“资产阶级人道主义”,很“不利于革命”;雨果先生自己的答案是什么?我不知道,所以西穆尔登也没给出答案:是始终温和的讲道理,还是为了法国的利益不讲道理呢?他和郭文是矛盾的双方,而且如父亲般爱郭文,只得自杀。 ——但是,我偶尔也在想:在非常时期,那些远比我聪明的人们做不出艰难选择,于是只得死去了;但是,那些驾着飞机朝威尔士亲王号投弹的日本飞行员也觉得“非常时期,我尽忠的时候到了”,然后不讲道理起来,这就显得很蠢。我觉得,如果作为西穆尔登、罗伯斯庇尔那些先生们,对要破坏大革命的分子们亮出断头台,最后自己也上断头台,是件很高尚的事:因为目的至少是正面的,是伟大的;但是,如果我被说成是日本飞行员,也显得很没意思。 我看到许多报纸和许多人都对我说,现在是和谐盛世,大家的生活很平静安宁:我也很喜欢这种说法。如此一来,在宁静的环境里,用一种踏实的,“科学的”逻辑来思维,我觉得是不错的;至于一些很急切的打算“不讲道理”的情绪,很可以留到《九三年》里那种内忧外患的情况,再摆出来,应该也不算很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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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能够呼吸的,就不能够放在身旁 |
看书,读到西门庆从茄袋里掏白银,闲聊。她看到这儿就说了,古人很好,腰间一个百宝囊。放些香料,于是飘然有神仙之概;塞些碎银,吃罢了茶可以放在桌上。姑娘送的簪子和水果,随手就可以塞在袖子里。我提醒她,如果手感不好,袖里荷包里东西又多,摸起来便煞是费事。如果抖开袖子、一副要钻进头去的模样,不但神仙之概没了,还会显得很傻。如果真那么方便,这个世界哪有镖师、强盗、“老爷我是镇远镖局的保了十万纹银”、“此山是我开此树是我栽”呢? 大侠去踢赌场,动辄身上塞几十万银票毕竟是神话。《天下无贼》算是有个美丽的结局,但并没有那么多的张涵予保护傻根的六万元钱。出门在外,什么东西都不方便。譬如远航,欧洲水手每日吃咸肉面包,终于要发坏血病。库克船长还得带卷心菜橙汁出海,高丽人出门不忘送你缸泡菜。高高挂在屋檐下的风肉和火腿也是迫不得已。连宋朝的酒肉和尚都知道,新鲜肉好吃。可是要千山万水,就只好想写携带的法子。 小说里,女子改嫁,铜钱不带,卷的都是金银细软。比如李瓶儿:花子虚那边刚完,她大包小包已经卷带好了。铜钱太重,人家带的都是精华。杜十娘百宝箱最后一层全是可折现的好玩意,轻便易带而且价值高。《十面埋伏》里章子怡为何用飞刀?看金城武持弓背箭的沉重,够章子怡挂几百把飞刀。如果江湖门派够精明,大可以在各武林大会的路上开铺,倒卖“唐门暗器便携式”。工艺水准差一点的,《水浒》里也有:给英雄好汉准备一葫芦美酒,一些儿干粮。干粮当然不怎么好吃,但经久不坏:并不是人人都可以仗义疏财,跑去酒楼喊一声“一桌上等酒席”的,这是现实主义的选择。 所以说时代是好的,今胜于昔。许多CD许多书籍许多电话记录许多柔情蜜意可以放进笔记本手机PSP带着遨游世界。大佬级的墨镜男人可以在电影里朝那些金发美女嗖扔出一张或许买掉一个星球的支票。非物质的一切包括声色犬马都可以被浓缩裹藏随身携带,当然陈冠希也许会讨厌这个……那时节,哪有上好李丽珍徐锦江给你看?拿些春宫过过干瘾罢了。贾瑞看风月宝鉴等于现在看三级片,一发不可收拾就这么死了。 物质的便携式生活则是另一回事,最得宠的是冰箱和真空包装。广告里大肆宣扬“就是这个味”,滋味如音乐,泡面如IPOD。一按开关,就能给你呈现。要是有这高科技的玩意,何至于每到一处穷山恶水,孙大圣就要为三藏去讨斋饭吃?潮洲老人依然在案前关公巡营韩信点兵的摆布功夫茶,不妨碍办公室一族手持瓶装乌龙茶咕嘟嘟吞咽。当然,一骑红尘妃子笑还是例外的,新鲜水果如女人肌肤般轻慢不得,用冰去镇用塑料袋去包装,都会被电视上的营养学家ABCD的指责唐突佳人,剥削了各种成分。王婆也不过浓浓点个茶来,武大上街还得挑着担子。 如果可以用机器猫的缩小灯把一切变小,那么变小的首选怕就是自己——然后就可以在原本狭窄的房间里奔跑。《七龙珠》里说道,未来的胶囊可以收藏一辆汽车一架飞船乃至一个大公寓,倘若如此,你尽可以一个衣兜里携带一整个私人世界然后去坐地铁。 唐鲁孙说,以前满洲贵族去打猎,腰间囊里带些勒特条,其实就是奶油面粉白粉合好切成条用牛油来炸,炸透沥干,可以久藏。《金瓶梅》里头,姑娘们弄点果馅顶皮酥当点心,也是干爽方便可以久存,不放冰箱里也不会坏的小点心。不像今人般可以把音乐随身携带,至少有钱人还可以请个戏班子听堂会,西门庆请巡按什么的,回身进房兜里还带着勉铃这种邪恶的情色用品,比如今体育馆里挤出一身汗还要自在些。唯一让人哀伤的是,良人红颜都是抬脚就走,抓不住捕不牢。问意中人要些头发信物随身携带是最高境界了,而且许多时候留得住头发留不住心。除了巫婆们拿来骗姑娘的幻蛊之术,当真是没什么解决之法。李桂姐把头发往脚底心乱踩恶心潘金莲,潘金莲还得找巫师另外找法子对付汉子。《金瓶梅》《红楼梦》里,巫师都厉害得很,一使一个准,但也只是美妙幻想罢了。或者只能幻想有朝一日,意中人可以像方便面一样随身携带,想念时用水泡开?在那之前,一切一如十年前王菲唱的“能够呼吸的,就不能够放在身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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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安的芍药花 |
题记:加西亚·马尔克斯说,在他们故乡,如果一个女孩儿未婚私奔,家长就说她在晾衣服时坐上毯子飞走了。 那年初秋,自称姓张的相公去到长安。马驮着沉沉的书卷,衣上有江南的花香。他自称是游学的书生,遇到过许多的狐仙和树精。人人都在劝他别来长安,这反而助长了他的好奇。长安的门吏解开他的长发,搜索过疾病和暗疮。末了,递给他一领衫子。衣袖上绣着他的姓,结着一朵红芍药。门吏说:芍药入冬变紫,到春变黄,夏季变绯,入秋复归于红——那时你就该走了。未等该相公发出怨言,门吏接着教育说:居长安,大不易。如果都像你这样随便来,扬手去,长安跟公厕有什么区别? 长安的秋市上,有许多雄骏的骆驼,它们身旁坐着远道而来的商人,在地上铺开一张张彩色条纹的毯子,陈列着药材、银币、香料、鹅毛笔、酒、玻璃瓶、杏仁和琥珀。他们的眼睛总望着姑娘与少年的腰,然后迅速估计出褡裢的重量,算出里面是白银还是铜钱——然后他们就会把你拉到角落,神秘兮兮、郑而重之的亮出一瓶暗绿色的粉,发誓说只要你在酒杯里点上一缕,就能让饮者对你言听计从。这些半骗子不骗子的人,消磨了张相公的大多数时间:他每天走街串巷,和货郎交流哪个宅子的墙角可以看到美丽的小姐,忘了去国子监旁听圣贤学问。入了冬,他就在酒肆里和昆仑奴聊天。他学会不用手指去触炉,就探知酒是否烫热的技巧,还学会了听昆仑奴那漫无边际、有时像猫叫、有时像虫鸣的语声——或者说,自以为听懂了。因为当昆仑奴赞美他“张相公风仪不凡”时,他就满脸堆笑;当昆仑奴提醒他“您衣领的紫芍药也恁好看呢”,他就完全没理解。此事的不妙处是,他完全丢了时差。长安人在睡觉时,他在午夜的青石街上执着灯笼走路;长安人在工作时,他却在投宿的寺庙里睡觉——和尚的木鱼只让他睡得愈熟,梦见了菩提树下的玉女。 冬去春来,随即入夏。长安的官吏逐门挨户,开始收回去年发出的长袍。糟糕的是,当衙役敲门时,张相公却在梦里和玉女欢好。秋天到来,张相公伸着懒腰出门,望见长安的候鸟离城而去时,心里有片刻念及故乡——但接下来的情况就不甚美妙,因为人人都在看他的衣服,然后交头接耳。大嫂们拉着女儿快步走开,和尚们把素斋藏到袖间,商人们也不再推销,而开始对他上下打量。张相公大吃一惊,以为自己不小心和哪个通缉犯长得相像了,急忙跑街走巷,去查看通缉告示。恰在那几天,巧妙而准时的,他发现自己的钱囊已空,于是方忆起他到长安已有一年。对镜子一照,觉得自己除了发胖了些,样子倒还没变……等等……这袍子,这衣领……芍药呢? 张相公跑去了官府,痛陈此事:衣上的紫芍药没了,人人不免把我当贼看;下馆子、找工作、入国子监听学、请胡姬喝酒,都非常不便:胡姬们会盯着你说:“请我喝酒?……想在角落里一刀杀了我劫财吧!”长安的小吏们一边用舌头咂着香茶,一边往砚台里滴水、轻柔的磨墨,对张相公的申诉不闻不问。临到最后,他们只是慢条斯理的问:“您贵姓?是哪位?我朝这人口登记里,怎么就没您的名字呢?” 张相公发觉大事不妙,因为小吏们咬文嚼字的说:“您老现在等于不存在了。”从一个有名有姓的人忽然变得不存在,任谁都会心里发虚。更糟糕的是,如果不证明他自己姓张,来自江南,那多半会被当作妖孽、间谍、奸党,到牢里去吃饭。情急无奈,他只好和小吏们商量,另发一套长袍给他,证明他是个正常人,而不至于一出门就被衙役打进牢里……小吏们说,那倒也不是难事,每年粗心大意的人其实也不是很少。热心的某位给张相公发了本手册。“照做,办完手续就可以了……” 第二天早晨,张相公开始了他的旅程。他信心充盈,知道只要按照步骤来,一切自然迎刃而解。譬如,先鸿雁传书,让故乡的一百个读书人写一份有关他生平的记录;其次,驱马到东海之滨,排十天的队,等待著名画家东桑公为他画幅正经肖像。当然,在长安与他聊过天的僧侣、商人、胡姬、小吏们,都要写一份材料,来证明他这一年确实存在于长安,而不是凭空而来的妖孽。当然,他还要证明以上这些仁兄没有被他请过酒,没有接过他的银钱……完成以上手续后,就可以再回长安城来,领一袭袍子。“从此,您老就又是个人了。” 作为编这个故事的人,我得补充的是,张相公的旅程比他想象中艰难。大地上遍布弓弩,等着射杀传信的鸿雁;故乡的官吏桌上,文件堆积如山,而且故乡的文盲率依然居高不下,让读书人写生平记录,需要动多少酒钱,这些都有待故乡官府的琢磨;东桑公每到秋冬就咳嗽吐血,每天喝菊花茶过日子,在他所居的石屋外,等画的队伍从东海排到泰山。长安的僧侣、商人、胡姬们像飞扬的柳絮,寻找他们就像收集旧年冬天的雪一样困难……我很愿意在故事结尾加一个他须发皆白、在长安城外排队、或者在东海边奔波的镜头,或者,诅咒他和世上的人们一样,忘却自己的姓名、身份与存在,最后像美人鱼在阳光下一样变成泡沫与流云,但那样会增加男主角迢迢旅程的哀伤色彩。总而言之,在这个故事结尾,他离开了长安,开始了与这世上纵横四海、流离于身份证、户口、银行卡、暂住证,如蜘蛛一般攀附于表格的人群类似的生活——如果这故事需要有一个寓意,我想,就是这样了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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